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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结项验收结果以及申报2025年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1 19:22:17
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文件《冀教高函(2025)20号》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度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结项验收结果以及2025年度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项目结项验收结果
我校2024年度共立项研究项目4项,全部通过结项验收,其中优秀1项,合格3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验收等级
面向生物医药行业及产业集群产教融合实验教学体系建设研究
周二鹏
优秀
基于产教融合的物联网专业实验教学体系探索与实践
符蕴芳
合格
国际高校创新实践实验室发展建设模式分析与启示
李路宁
合格
协同育人机制下“课堂-学创”实验教学体系构建与实践
高康宁
合格
二、2025年度项目申报要求
1.研究主题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做好项目的选题与论证,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结项验收结果以及启动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根据文件要求合理选题申报。
2.学校推荐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申报指标为4项,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评审,择优推荐,并在实验实训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3.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期为6个月,原则上不予延期。
4.人员要求
限1人主持,每人限报1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不含负责人)。
已主持过同类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校级领导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负责人及成员不得重复参与其他未结项教改项目。
5.材料提交
项目申请人应于2024年4月18日前将《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各2份)交至联系人处,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刘老师;地点:行政楼520;电话:0311-66617130;邮箱:sjzxysysxzx@126.com。
6.其他事项
请严格按格式要求提交材料,未按要求填报或逾期提交视为无效。
立项名单由省教育厅评审后公布,优秀项目优先推荐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
 
实验实训中心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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