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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申报及校内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8 15:19:46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技术中心转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第二批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技术中心〔2025〕9号)要求,为推进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及校内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团队组成:申报团队须由我校在职教师组成,成员不超过5人,负责人须为相关专业骨干教师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负责人。优先支持曾获评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一流课程、承担过省级以上相关课题或教学创新实践活动的团队。
2.教学基础:团队需具备稳定的教学管理队伍和成熟的虚拟仿真教学环境(含资源、平台及设备)。学校不单独提供专项经费支持,后续如有建设需求由各二级学院统筹实验室建设经费保障。
3.项目承诺:入选团队须全程参与教育部项目活动(包括案例提交、研讨交流、实地调研等),并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文件要求完成任务(详见附件1)。
4.费用说明:项目申报不收取费用,但参与教育部活动的差旅、食宿等费用由团队负责人或所属学院自行解决。
二、申报程序
1.材料填报:各二级学院组织团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3),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2.形式审查:实验实训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与完整性审查,通过后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2-3项参加教育部申报。评审结果在实验实训中心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生效。若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则直接推荐。
3.在线申报:推荐项目负责人须于2025年4月21日24:00前登录教育部指定平台(https://gj.ncet.edu.cn)完成在线填报,并提交经学校审核签章的申报书扫描件及其他材料。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校内遴选阶段:请于2025年4月11日24:00前将签字盖章的《项目申报书》PDF扫描件及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sjzxysysxzx@126.com,邮件主题为“学院+负责人+项目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2.教育部申报阶段:通过校内遴选的团队需从系统导出申报书,经实验实训中心审核盖章后,于2025年4月21日前扫描上传至教育部平台,并同步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同时请将盖章扫描版申报书发送至邮箱sjzxysysxzx@126.com,实验实训中心汇总后统一报送河北省教育技术中心。
四、其他事项
1.教育部原文件(教技资〔2025〕10号)及河北省转发文件(冀教技术中心〔2025〕9号)已附后,请各团队认真研读,确保申报内容符合要求。
2.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实训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6617130  邮箱:sjzxysysxzx@126.com
 
实验实训中心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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